資安素養與倫理
網路成癮症
資料來源:聯合報
美國匹茲堡大學心理學家設定八項標準,只要符合其中五項,初步可認定,如果每週上網時間超過40小時,就更加確定是「網路成癮症」。
八項標準
一、全神貫注於網際網路或線上活動,在下線後仍繼續想著上網的情形
二、覺得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在線上才能獲得滿足。
三、多次努力想控制或停止使用網路,但總是失敗。
四、企圖減少或停止使用網路時,會覺得沮喪、心情低落、易發脾氣。
五、花費在上網的時間比預期的要長久。
六、為了上網,寧願冒重要的人際關係、工作或教育機會損失的危險。
七、曾向家人、朋友或他人說謊,以隱瞞自己涉入網路的程度。
八、上網是為了逃避問題或釋放一些感覺,諸如無助、罪惡、焦慮或沮喪。
網路遊戲成癮 跟進WHO列為精神疾病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11319/3022861
請注意跟電腦 相關法律,千萬不可以違反法律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C0000001
請注意跟電腦 相關法律,千萬不可以違反法律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C0000001
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